水体的含义是什么,什么叫水体污染
水体:海洋、江河、湖泊、沼泽、水库、地下水、冰川等,包括其中的悬浮物、底泥、水生生物在内的总称。 水体污染是指排入水体的污染物在数量上超过了该物质在水体中的本底含量和自净能力即水体的环境容量,破坏了水中固有的生态系统,破坏了水体的功能及其在人类生活和生产中的作用。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和功能的现象。水体污染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工业废水的大量排放。水体污染源水体污染源分为自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两大类型。 人为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
1 、无机无毒物:酸、碱、一般无机盐、氮、磷等植物营养物质;
2 、无机有毒物:重金属、砷、氰化物、氟化物等;
3 、有机无毒物: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等;
4 、有机有毒物:苯酚、多环芳烃、PCB 、有机氯农药等。指标:COD化学需氧量,就是用强氧化剂氧化一定体积水中有机物所需要的氧化剂量
延伸阅读
水体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有哪些
(1)按污染物属性分类有物理污染源、化学污染源、生物污染源(致病菌、寄生虫与卵)以及同时排放多种污染物的复合污染源。
(2)按污染源在空间分布方式分类有点源污染(如城市污水和工矿企业与船舶等废水排放口)、线源污染(如输油管道、污水沟道以及公路、铁路等)和面源污染(如农田里的农药、化肥等)。
(3)按污染物分类有汞污染源、酚污染源、热污染源、放射性污染源等。
(4)按受纳水体分类有地面水污染源、地下水污染源、大气水污染源、海洋污染源。
(5)按污染源排放时间分类有连续性污染源、间断性污染源和瞬时性污染源。连续性污染源又可分为连续均匀性污染源和连续非均匀性污染源。
(6)按污染源的流动性分类有固定污染源和流动污染源。固定污染源数量多、危害大,是造成水污染的最主要污染源。
(7)按导致水污染的人类社会活动分类有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交通运输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其中,工业污染源是造成水污染的最主要来源。工业门类繁多,生产过程复杂,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毒性各异,不易净化,对水环境危害最大。
水体污染分类有哪些
水体污染按污染物种类分为:有机污染、重金属污染、化肥和农药污染、热污染、石油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微生物污染。
有机污染:有机污染物有的有毒,如酚、酮、醛、硝基化合物、有机含氯化合物、多氯联苯(PCB)和芳香族氨基化合物、染料等,直接污染水体;有的无毒,如生活及食品工业污水中所含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等,这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分解时能产生有毒物质,如CH4、NH3和H2S等使水体污染。
水体中有机化合物大多数可为细菌所利用和分解,而在分解过程中消耗水中溶解氧,可使水中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因缺氧而受害、死亡,从而破坏水体的生态平衡,使水体失去自净能力。
有些有机物还能在水中形成泡沫、浮垢,引起水质浑浊和恶臭。
重金属污染:危害较大的重金属有汞(Hg)、镉(Cd)、铬(Cr)、镍(Ni)、铅(Pb)、锌(Zn)等,它们除溶解在水中外,还可积累在水生生物体内,通过食物链的传递危害人体。
化肥和农药污染:化肥中磷(P)、氮(N)大量进入水体将引起水体富营养化。
农药,如DDT、六六六等,进入水体能直接杀害水中生物或通过水产品危害人类。
热污染:由工业排放的高温废水造成,主要影响水中生物的生存和繁殖。
石油污染:多发生在海上,主要影响海洋生物。
放射性污染:水中放射性污染物可附着在生物体表面,也可被吸入生物体内积累起来。
病原微生物污染:来自生活污水、饲养场、制革工业、医院等的废水中的病毒、病菌、寄生虫等污染水体后,可传播疾病。
水体中有哪些污染物质主要危害有哪些
按照受污染的水体划分,有地表水(河流、湖泊、海洋)污染、地下水污染及降水污染。地表水污染主要由污水排放引起,地下水污染则主要由污水入渗引起。降水污染主要由废气排放引起,如大量排放含硫废气就可能造成酸雨。按照造成水污染的污染物性质,可分为3大类:
①生物性污染物。如病原微生物,历史上曾引发过严重的瘟疫流行。至今在一些不发达国家仍是最主要的一类污染。
②化学性污染物。包括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这类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毒性强。它们会长期地、微量而复合地作用于生态系统,可使人与生物中毒,致畸,致癌,危及其健康生存和发展。
③物理性污染物。如热能、放射性污染物、致浊物等,也会给生态系统造成危害。按照污染源的分布特征,可分为点污染源和面污染源两大类。点污染源是集中在一点或小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主要是城镇和工矿企业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面污染源则指污染物随地表径流分散进入水体的污染源。农田中施用的化肥、农药等,大气中的酸雨都可能部分进入水体造成污染。另外,在生产或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毒物质或油类等泄漏事故,则会造成突发性的水污染。水体,主要是地表水体,有一定的自净能力,即在水的运动过程中,由于生物的、化学的和物理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使污染物的浓度自然降低。但如果水体中污染物的含量超过其自净能力,水体水质就难以自然恢复。这时,为了保护水环境,就必须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如制定有关法规,加强水质监测,采用无害化生产新工艺、新设备,建立污水处理厂,采用经济手段削减污水排放量等。
水体污染名词解释
水污染,又称水体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
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
污水中的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时消耗水中的氧,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命,水中溶解氧耗尽后,有机物进行厌氧分解,产生硫化氢、硫醇等难闻气体,使水质进一步恶化。
水污染有哪些
由于人类活动改变了天然水的性质和组织,影响水的使用价值或危害人类健康,称为水污染。有4种类型:
(1)生理性污染,指污染物排入天然水体后引起的嗅觉、味觉、外观、透明度等方面的恶化;
(2)物理性污染,指污染物进入水体后改变了水的物理特性。如热,放射性物质,油、泡沫等污染。
(3)化学性污染,指污染物排入水体后改变了水的化学特征。如酸碱盐,有毒物质,农药等造成的污染。
(4)生物性污染,指病原微生物排入水体,直接或间接地传染各种疾病。
水污染的危害有3个方面:
(1)对环境的危害,导致生物的减少或灭绝,造成各类环境资源的价值降低,破坏生态平衡。
(2)对生产的危害,被污染的水由于达不到工业生产或农业灌溉的要求,而导致减产。
(3)对人的危害,人如果饮用了污染水,会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癌变、传染病及其他一些奇异病症,污染的水引起的感官恶化,会给人的生活造成不便,情绪受到不良影响。
新的水污染防治法
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增加了水污染防治措施这一章,对水污染防治的一般性规定、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冶、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船舶水污染防治分别作了明确的规定。
在一般性规定中,重申了人类社会活动中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主要是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的废水,排放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在规定禁止行为的同时,还对含热废水、病原体的污水排放以及开采地下水、兴建地下工程、进行地下勘探、采矿、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作了具体规定。
在工业水污染防治方面,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逐步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低产出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他人使用。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对人类活动中可能出现污染水体的行为,新水污染防治法也作了禁止性规定:目前,我市有相当部分的企业、医疗机构和饮食、沐浴服务行业,没有完整的废水处理设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下水道、排入周边或者厂内的废河塘贮存,任其自然渗漏和消耗。某些有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其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者添加药剂不足、处理效率低,导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这些行为都是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行为,2008年6月1日后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希望存有这些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尽快采取措施,完善治污设施,保持正常运转,承担起法律赋予的保护水环境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