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开展公益性增殖放流活动 蕲春县开展公益活动时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想法及长江十年禁渔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灵魂,引导社会各界树立尊重天然、顺应天然、保护天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打赢渔业水域生态保护持久战,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提高。12月3日,蕲春县禁捕办组织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八里湖办事处等单位共计40余人在八里湖办事处蕲阳汽渡江段开展非法捕捞长江渔业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这次公益减罚增殖放流活动使我深有感触,让我力所能及地弥补了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伤害……”当事人说道。活动现场,在县检察院以及现场执法人员的见证下,在场人员与当事人陈某分批次将鳙鱼、鲤鱼、草鱼、鳊鱼共计300余斤,5000余尾鱼苗投放进长江水体中。一尾尾活蹦乱跳的鱼苗鱼贯而出,顺着水流欢快地游向长江深处,为长江再添生机与活力。

本次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旨在通过引导督促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有效震慑了违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让受损的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和补偿,实现惩治非法捕捞与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双重效应。同时,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提高个人素质,禁止在长江流域内开展违规垂钓、非法捕捞等活动。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中来,形成全民共同守护水域生态的良好气氛。扎实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守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绘就生态长江美妙画卷。

    县禁捕办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易国元,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杰,县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张荣军,八里湖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吴蔚等参加活动。

来源:蕲春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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