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发展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心得体会范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发展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心得体会范文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多党合作独特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
习近平强调,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多党合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就是这种民主最基本的体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不要民主了,而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我们应该不忘多党合作建立之初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我本人参政议政的感受,谈谈几点体会。
一、发展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要树立正确的参政议政观
今年是我第二届当选政协委员,记得第一届刚刚当选政协委员时,有人告诉我,政协提案根本无用,提了也是白提。事实真是这样吗?作为一名新闻记者,我深知没有经过调查和实践检验的说法不能妄信。
本着要对得起政协委员的称号、要对百姓负责的朴素想法,2013年,我在当选后的第一次政协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市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的政协提案。由于提案基于我多年采访了解到的实际情况,且数据扎实、方法可行,在提案的推动下,我市拨出专款、专区,不仅新建了吉林市急救中心,而且增加了10个急救分站和100名公益岗位。吉林市急救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更多的百姓从中受益。当市急救中心的医生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说感谢时,我作为一名市政协委员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同时,更深感肩上责任的重大。
通过这件事,我备受鼓舞,真正的了解到所谓提案无用的说法是多么的苍白和无力,只要我们委员提出的是真正有用、可行的提案、建议就一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一定会通过政治协商的平台,通过我们社会主义民主的方式得到体现,并给我们的城市、人民和生活带来改变。
因此,发展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参政议政观。如果每位委员都能积极的参政议政,那么我们政协提案的数量和质量都将得以提升。
二、发展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要有兼济天下的胸怀
《孟子》中说“达则兼济天下”。每个人对这句话的理解都不尽相同。在我看来,就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对他人、对社会有所帮助,施加有益的影响。
我想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要时刻把党的政策方针、百姓的需求和百姓的呼声放在心里。具体体现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时,要多提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少提个体问题;要多为百姓说话,少为自己说话;要多站在全市的角度思考,少站在局部的角度考虑;要多从有益长远发展的方向提出问题,少从短期利益的方向解决问题。
三、发展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要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
完善政党协商制度决不是搞花架子,要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真诚协商、务实协商,道实情、建良言,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努力在会协商、善议政上取得实效。实践中,我感到增强参政议政能力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首先,增强学习能力。紧跟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随时关注我市和国家、国际形势;对新推出的相关规定要及时学习、及时了解,这样才能做好参谋。
其次,增强调查研究能力。当某一种现象或事件引起我们的注意时,这时往往需要我们进行走访调查、多方了解,并进行分析,以此来发现问题的共性、分析原因。
最后,增强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都知道一个好的提案不仅是能发现问题,更在于能提出行之有效的、实打实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即提案的可行性。因此,我们不能只管提出问题,却把解决问题抛给相关部门,而是应该自己通过思考提出解决的好办法、好建议,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委员的作用。
四、发展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要善用平台善于商量
我认为,只要是好的提案、对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益的提案,就应该充分利用政协搭建的平台和委员自身的力量,共同努力促进提案的实施。
比如,今年我同时参与提出了《关于破解我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和《关于加强我市下穿隧道安全的建议》两个提案。在政协组织相关部门答复的会议上,我认识并了解了负责我市下穿隧道交通标志施划的具体部门和负责人。通过后续和交通管理方面的采访和合作,我多方和交警进行交流,最终取得了他们的认可,在全市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为我市主要的下穿隧道,施工设置了交通反光条和标志。每当我晚间开车经过下穿隧道时,看到反光装置能发挥作用,促进过往车辆的安全,就非常开心。
因此,新时代多党合作舞台极为广阔,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发展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心得体会范文2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20XX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和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在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之际,20XX年全国两会的即将召开,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欢聚一堂、共商国是,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和中国特色。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协商民主全面展开,实践形式丰富多样,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等具体形式。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
在中国,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与西方国家的选举民主或票决民主相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独特优势和显著中国特色。
第一,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政治基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和根本政治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协商民主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基础。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广泛协商,集思广益,凝聚合力,严格遵循协商民主原则,真正实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保障了协商民主的政治方向。
第二,以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取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治国理政大政方针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人民通过政治参与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协商民主就是人民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人民就协商主题通过具体协商实践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其他人的利益诉求,求同存异,把多元化的利益诉求统合为公意,达成最大的公约数,维护和保障人民利益,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第三,以人民政协为专门协商机构。西方国家并没有形成没有专门的协商机构来开展协商工作。在中国,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的专门协商机构,因民主而生、因协商而立、因协商民主而兴。回顾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光辉历程,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始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充分彰显协商民主的政治属性,体现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四,以城乡基层为协商民主重要场域。当代中国,协商民主的内容和事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而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和事项主要在城乡基层,因而城乡基层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场域。新时代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城乡基层就教育、养老、医疗和生态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坚持协商于事前和事中,召开居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呼声,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能够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促进城乡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三、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第一,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巩固协商民主的制度基础。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协商民主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协商有序高效,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协商,汇聚民智,达成共识。二是发挥民主党派的引领作用。各民主党派作为重要协商主体,其成员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其中包括众多的优秀人士,代表着不同阶层人民的利益和诉求。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三是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职能,明确协商内容,探索协商新形式,拓展协商新渠道,做好各方面协商工作衔接,运用科技发展成果,确保协商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第二,完善协商主体选择机制。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生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包括物质文化生活的更高需求,而且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这些需求的满足则依赖于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人民通过多种协商渠道参与政治、法治、生态等事项决策,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目前,人民群众的协商参与大多是通过人民群众的代表来实现,尽管人民群众代表在参加协商之前就协商主题征求过部分人民群众的意见,但缺乏广泛性。因此,要完善协商主体选择机制,协商主体的选择不仅要包括多数,而且还要兼顾少数,既要尊重多数人的利益诉求,也要尊重少数人的利益诉求,将众意转化为公意。
第三,规范协商内容和协商程序。协商民主的不断成熟和完善,需要规范协商内容和协商程序。一是规范协商民主内容。不论是何种协商,都要明确规定协商民主内容和协商事项,形成具体文本,确保协商低成本、高效率。二是规范协商程序。在中国,协商民主要有完善的运行程序,从民意调查、意见征集到访谈形式等都要确保规范,问卷设计必须紧扣协商主题,围绕协商主题进行访谈并做好记录;协商会议参加者的确定、协商会议的召开、协商结果的落实与监督等都要有明确规定,确保协商有规可守、有序可遵。
第四,培育协商民主意识和协商文化。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治理的一种重要民主形式,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需要党和政府等各协商主体协同配合,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培育协商民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协商,在参与协商中提高民主意识;要发挥好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宣传报道协商民主的具体实践,加深人民群众对协商民主的认知,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协商能力。要注重培育与时代和任务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既要广开言路、各抒己见,又要相互尊重、体谅包容,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努力营造良好的协商民主氛围。
第五,不断拓展协商民主新渠道。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进入了新媒体时代,为民众提供了意见表达的多元化平台,民众既可以通过主流媒体了解信息,也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了解信息、发表意见,这些信息和意见通过多人点赞和转发而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进入社会公众视野,上升到政府议程,这是网络协商民主的体现。民众通过网络将个人对于同一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表达,经过不断讨论和协商,使问题得到解决,人民得到满意的结果。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充分发挥网络技术优势,挖掘新媒体平台潜力,拓展协商民主新渠道。
发展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心得体会范文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将有力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决定》明确提出,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这对于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民主建国、民主立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主张,是实现人类解放和文明进步事业的必由之路。《共产党宣言》明确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这就从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上阐明了建立无产阶级民主国家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目的和实现途径。
争取、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带领人民进行了长期不懈的艰苦奋斗。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目的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使中国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开辟了中国人民民主制度的历史新纪元,其重大民主政治意义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进行了全面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后来,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特别是十年“文革”期间,我们在民主问题上发生过重大失误,推行以群众运动为主要形式的所谓“大民主”,致使党和人民的事业遭受严重破坏和损失,人民民主权利受到恣意侵犯和践踏。这个教训极为深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在深入总结和思考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后深刻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一重要论断,集中体现了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观。一是民主与社会主义不可分,民主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二是民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分,民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始终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同其他事业一样,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和重大进步,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展现出旺盛的生机活力和巨大的制度优越性。
二、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
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如何体现,以何种方式、通过何种途径才能有效地实现,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而又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经济文化落后、各方面情况差异很大的国家,实现、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新课题。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现成答案,只能是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道路,进行实践探索。
在我国60多年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中,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曾一度走过很大的弯路,严重偏离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的同时,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一个重大转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化的关键是法制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法制建设。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而又极其复杂、艰巨的宏伟事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方面要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还要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坚定地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前进。要实现上述要求,只有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完备的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使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使全社会成员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有可能做到。人们从自己的社会实践和实际生活中越来越认识到,依法治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途径和基本方式。
三、新时期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主要成就和重要经验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和国家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取得了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成就和进展。
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断取得新的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一是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由乡一级扩大到县一级,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二是修改宪法,健全并突出强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确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一系列重要原则。三是加强和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规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共同监督宪法实施。四是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五是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优化组成人员结构,健全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六是完善保证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制定完善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加强和规范人大组织和职权的重要法律。
我们还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出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增强党和国家活力、反对官僚主义、调动基层和人民积极性。一是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废除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党和国家领导机关正常换届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入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巩固和发展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四是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五是改革和调整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领导体制,推进行政体制、司法体制、企业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形成了职能明确、协调配合、充满活力、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六是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集思广益,促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七是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制度,全面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为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了广阔渠道和发展空间。八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创造性实践,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我们在各方面形成了一整套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政治制度,同时我们还积累了一系列宝贵的实践经验,成为我们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所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完善。
重要经验可以作多方面、多维度的总结和概括,其中以下三点值得特别提及和重视。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最鲜明的特色和最显著的优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就是要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为主要制度载体和主要民主渠道,推动实现“三者有机统一”,使之统一于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民主政治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实际决定的。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就是要立足国情、立足实际、立足实践,不断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民主与专政、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法治的关系;走自己的道路,总结自己的经验,同时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成果,但绝不照搬照抄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坚持中国特色民主观。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八个能否”,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就是要坚持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统一,使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方面工作做到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充分实现人民权利、充分保障人民权益,并为实现“八个能否”开辟广阔发展空间。
四、新形势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的方向和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并作出全面部署和顶层设计;同时指出:“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这就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政治惯例等各种规范,从制度上、法律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以法治化为主要方向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也是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制度。在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中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完善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制度,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建设团结、繁荣的民族自治地方。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
(四)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和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组织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渠道。分层分类就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最大限度聚集社会正能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重要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